發布日期:2021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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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: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,要堅定不移推進,但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……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,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,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。
近日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、全國發展和改革會議、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均提及要“推動煤炭與新能源優化組合”,明確在發展新能源、推進“碳減排”的同時,也應該發揮好傳統能源的兜底作用。
“十四五”時期,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、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、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。而能源結構轉型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,勢必也要進行深刻的變革。
緊隨其后,全國發展和改革會議再次強調,要充分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作用,先立后破有序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,積極推進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、光伏基地建設,繼續發揮傳統能源特別是煤炭、煤電的調峰和兜底保供作用。
定調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在于“推動煤炭與新能源優化組合”,明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“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”。也就是說,現階段想要完全“擺脫”煤炭等傳統能源是不可能的。
如何推進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?這一問題的答案,就將是能源低碳轉型的方向。
業內人士分析,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相比前兩年更像是把方向、控節奏,強調“先立后破”,也可視為對之前“運動式”減碳的糾偏。在能源轉型過程中,傳統能源讓位給新能源是大勢所趨,且我國的能源結構已經由煤炭為主向著多元化轉變,但其“壓艙石”作用是不可否認的。
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時,也點明在科學推進“雙碳”工作的同時,加強油氣、煤炭等儲備能力建設,更好發揮重要能源資源生產自給的支撐托底作用,在確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退出傳統能源。
有數據顯示,我國的能源消費仍以化石能源為主,占比超80%,且發電總裝機量仍以煤電為主,占比約50%。目前來看,可再生能源還不能滿足這部分消費需求,尤其是風電和光伏,短期內容易過剩或短缺,需要先解決消納問題。
從以上會議釋放的信號來看,接下來的能源轉型工作,一是要開發有效的煤炭減碳利用方式,但要始終把保供放在第一位,確保能源電力供應穩定;二是要又好又快地發展可再生能源,推進綠色技術示范應用,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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